主要职责 1、依照国家法律和统计调查计划、方案,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、各部门、各单位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,检查监督统计法律、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。 2、根据县委、县政府对国民经济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,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。 3、会同有关部门完成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。组织、协调各乡镇、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,审查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。 4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,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,向县委、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参考数据和建议。 5、统一核发、管理、公布、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,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公报。 6、加强基层统计建设,加快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,建立健全数据库体系,实现统计信息的标准化,通用化和系列化,负责指导各部门、各单位统计工作。 7、管理好统计事业经费,协调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年审、培训和学历教育管理工作。 8、根据省、市指示,协助管理县调查队。 9、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 办公室联系电话 0416-77219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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